赠与合同 赠与方不履行赠与义务的 受赠方可以请求赠与方履行吗-程亚律师|法行宝
2026-06-27 合同纠纷

赠与方不履行赠与义务时,受赠方能否请求赠与方履行,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是从不同角度进行的分析:

  1. 一般情形下的赠与撤销与不可请求履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 在此情形下,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不履行赠与合同是其合法权利,受赠人不能因此要求赠与人继续履行赠与合同或承担赔偿责任。例如,甲欲将旧电脑赠与乙,但在交付前反悔,甲可撤销赠与且乙无权请求甲继续履行。
  2. 特殊情形下的赠与不可撤销与可请求履行

    •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此类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随意撤销。若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受赠人有权请求交付。
      • 若因赠与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赠与财产毁损、灭失,赠与人还需承担赔偿责任。例如,企业承诺向贫困地区小学捐赠教学设备并经过公证,但无故不履行,小学有权请求企业交付;若设备因企业原因毁损、灭失,企业需赔偿。
  3. 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

    • 若赠与人因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根据法律规定,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 在此情况下,即使赠与合同原本有效,受赠人也无法请求赠与人继续履行,因为赠与人的经济状况变化构成了合法的抗辩理由。
  4. 受赠人角度的考虑

    • 受赠人在请求赠与人履行赠与合同时,应确保赠与合同的有效性,包括合同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均符合法律规定。
    • 受赠人应关注赠与人的财产状况和履行能力,以便在必要时采取适当的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在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时,受赠人可能无法请求继续履行,但可以了解赠与人的其他财产情况,看是否有其他救济途径。
    • 在主张履行赠与合同时,受赠人应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赠与合同的存在和有效性,以及赠与人未履行赠与义务的事实。这有助于受赠人在法律程序中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结与建议:

  • 赠与合同的履行与索赔问题需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 在一般情形下,赠与人享有较大自由度,可以撤销赠与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 但在特殊情形下,如合同经过公证或涉及公益、道德义务,或赠与人存在过错时,受赠人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有权请求相应的救济措施。
  • 若你面临赠与合同纠纷,建议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