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通告函发出后 还需要去打卡-龙邦亮律师|法行宝
2026-06-26 劳动纠纷

结论:解除劳动合同通告函发出后是否还需要去打卡,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若解除劳动合同通告函已明确生效日期,且生效日期已到:

    •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已经正式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员工无需再按照原劳动合同的约定去打卡上班,因为此时员工已经不再是该公司的在职员工。
    • 但需要注意的是,员工应确保在离职前完成所有工作交接手续,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交接清单、离职证明等,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2. 若解除劳动合同通告函已发出,但尚未明确生效日期或生效日期未到:

    • 在此期间,劳动合同仍然有效,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尚未正式解除。因此,员工应继续按照原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包括按时打卡上班。
    • 如果员工在此期间擅自离职或拒绝打卡,用人单位有权依据公司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的约定对员工进行处理,如扣发工资、给予纪律处分等。
  3. 若解除劳动合同通告函的发出存在争议或违法情形:

    • 如果员工认为用人单位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告函存在违法情形(如未提前通知、未支付经济补偿等),员工有权拒绝接受该通告函的效力,并继续按照原劳动合同的约定打卡上班。
    • 在此情况下,员工应及时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起申诉或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员工也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通告函、工资单、工作记录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