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反《劳动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下,劳动者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辞职信需明确表达解除事由及法律依据。以下为具体撰写要点及示例:
一、核心法律依据与解除事由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若公司存在上述任一情形,劳动者可在辞职信中明确引用具体条款作为解除事由。
二、辞职信撰写要点
标题与称谓
正文内容
第一段:明确解除意向
示例:
“本人XXX(身份证号:XXX),于XXXX年XX月XX日与贵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编号:XXX),现因贵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X款之规定(具体条款内容),依法通知贵司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段:列举违法事实及证据
第三段:主张经济补偿及权利
示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贵司应向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XX元(计算方式:工作年限×月工资),并结清未付工资、加班费等全部劳动报酬。本人将依法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主张权利。”
第四段:工作交接与离职时间
结尾与签署
三、示例文本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XX公司:
本人XXX(身份证号:XXX),于XXXX年XX月XX日与贵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编号:XXX),现因贵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具体表现为拖欠XXXX年XX月至XX月工资共计XX元),依法通知贵司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贵司应向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XX元(工作年限X年×月工资XX元),并结清未付工资及加班费。本人已留存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将依法主张权利。
请贵司于XXXX年XX月XX日前安排工作交接,并于离职当日出具离职证明、办理档案及社保转移手续。逾期未处理的,本人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此致
XX公司
通知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四、注意事项
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协助完善辞职信,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