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审理范围-陈燕璇律师|法行宝
2026-06-26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的审理范围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产生分歧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确认。例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张权益时,若用人单位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便可申请劳动仲裁来确认劳动关系,进而主张工资、社保等权益。
  2.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 订立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合同中存在不合理条款等引发的争议。
    • 履行劳动合同:涉及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报酬、提供劳动条件,或劳动者未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的争议。
    • 变更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岗位、地点、待遇等,劳动者不同意而引发的争议。
    • 解除劳动合同:包括用人单位违法解雇或劳动者依法解约但用人单位不配合办理手续、不支付补偿等争议。
    • 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续签且不支付补偿,或未按规定出具终止证明等引发的争议。
  3.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 除名: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纪律的职工采取的强制解除劳动关系措施,若职工不服可申请仲裁。
    • 辞退:分为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对辞退决定有异议可通过仲裁解决。
    • 辞职:劳动者提前通知解约但用人单位不予批准或克扣工资等,或拖延支付经济补偿的争议。
    • 离职:包括自动离职、协商离职等,双方在工资结算、工作交接、经济补偿等方面产生争议时,也可申请劳动仲裁。
  4.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涉及加班未支付加班费、违反法律规定延长工作时间、不给予法定节假日等争议。
    • 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或少缴、漏缴社保费,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保险待遇的争议。
    • 福利:用人单位未提供或未按标准提供福利待遇,如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产生的分歧。
    • 培训:涉及专项培训费用、服务期约定及培训内容等方面的争议。
    • 劳动保护:用人单位未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卫生条件或存在安全隐患导致的争议。
  5.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 劳动报酬:包括拖欠工资、克扣工资、未支付奖金津贴等争议。
    • 工伤医疗费: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未支付医疗费或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有异议的争议。
    • 经济补偿与赔偿金:用人单位在某些情况下解除或终止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但未支付,或违反规定解除终止合同应支付赔偿金的争议。
  6.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争议

    • 除了上述明确列举的争议类型外,劳动仲裁委员会还处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如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等。

不属于劳动仲裁审理范围的情况:

  • 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争议。
  • 因参加工作时间认定、出生年龄确认、工龄折算、特殊工种认定、退休审批、退休基本养老保险或退休金待遇等相关的纠纷。
  • 在校学生勤工俭学、参加生产性实习见习与所在单位发生的纠纷。

建议与注意事项:

  • 发生劳动争议时,建议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或寻求工会帮助进行调解。
  • 协商和调解无果后,再考虑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的方式维护权益。
  • 申请劳动仲裁时,需按照相关程序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证据,确保申诉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劳动仲裁为劳动者提供了解决与用人单位之间争议的重要途径,但了解其审理范围及申请流程至关重要。在遭遇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应结合自身情况,合理选择维权方式,并充分准备相关证据材料,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