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的法定情形有哪些-方挺律师|法行宝
2026-06-26 行政纠纷

再审的法定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这些情形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1.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 这意味着在原审结束后,当事人发现了新的证据,这些证据在原审时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未被发现,且这些新证据对案件的判决结果有重大影响,足以改变原审的判决或裁定。
  2.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 如果原审判决或裁定所依据的基本事实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或者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那么这就构成了再审的一个法定情形。
  3.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 如果原审判决或裁定所依据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或者证据本身存在重大瑕疵,无法作为定案的依据,那么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4.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 在诉讼过程中,证据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的质证,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如果原审判决或裁定所依据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那么这就违反了诉讼程序,构成了再审的一个法定情形。
  5. 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 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能由于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某些关键证据,此时他们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法院调查收集。如果法院未履行这一职责,那么当事人可以以此为由申请再审。
  6.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 如果原审判决或裁定在适用法律上存在错误,比如错误地解释了法律条文,或者错误地适用了法律条款,那么这就构成了再审的一个法定情形。
  7. 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 审判组织的组成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那么这就违反了诉讼程序,构成了再审的一个法定情形。
  8.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 在诉讼过程中,无诉讼行为能力人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如果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那么这就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构成了再审的一个法定情形。
  9. 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 辩论权利是当事人的一项基本诉讼权利。如果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剥夺了当事人的辩论权利,那么这就构成了再审的一个法定情形。
  10. 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需要向当事人送达传票,通知其参加诉讼。如果法院未经传票传唤就缺席判决,那么这就违反了诉讼程序,构成了再审的一个法定情形。
  11. 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 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应当严格围绕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如果原判决或裁定遗漏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者超出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范围,那么这就构成了再审的一个法定情形。
  12.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 如果原审判决或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文书在后续被撤销或变更,那么这就影响了原审判决或裁定的基础,构成了再审的一个法定情形。
  13. 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如果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存在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违法行为,那么这就严重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审理,构成了再审的一个法定情形。

在遇到上述情形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