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您在获得公司发放的一个月全额工资后,仍可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但需注意赔偿项目与工资收入可能存在部分重叠,需根据具体情况主张合理赔偿。以下是具体分析:
公司发放工资与保险公司赔偿的性质不同
公司发放的工资属于劳动报酬,是您因受伤无法工作期间,公司依法应支付的病假工资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或《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而保险公司的赔偿属于侵权损害赔偿,是基于交通事故中对方(或您的保险公司,如投保了车上人员责任险)的过错,对您因骨折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实际损失的补偿。
关键点:工资是劳动关系的补偿,保险赔偿是侵权关系的补偿,两者可同时主张,但需避免重复计算。
可向保险公司主张的赔偿项目
即使公司已发放工资,您仍可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以下费用(需以实际损失为限):
操作建议
总结:公司发放工资不影响您向保险公司主张合理赔偿,但需注意赔偿项目与工资收入的重叠部分。建议尽快收集证据,明确责任方,并通过协商或诉讼维护权益。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