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职伤赔偿由谁承担-陈侃律师|法行宝
2026-06-25 劳动纠纷

新职伤赔偿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具体责任划分需根据工伤情况及法律规定来确定。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一、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以下工伤赔偿项目:

  1.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包括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
  2.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6.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可能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7.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经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8.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用人单位承担的部分

用人单位在工伤赔偿中主要承担以下责任:

  1. 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对于五级、六级伤残职工,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或60%。
  3.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经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以及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 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时,承担全部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5. 其他费用:如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当地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统筹地区以外门诊治疗、康复及住院治疗、康复的,其在城市间往返一次的交通费用及在转入地所需的市内交通、食宿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等。

三、特殊情况下的责任承担

  1. 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如果工伤是由第三人侵权造成的,那么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同时,工伤职工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医疗费用不得重复报销。
  2. 用人单位破产或关闭:如果用人单位破产、关闭或撤销,导致工伤保险基金无法支付工伤赔偿的,那么相关赔偿费用可能由用人单位的清算财产或相关责任方承担。

总结与建议:

新职伤赔偿的责任承担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的共同责任。在处理工伤赔偿时,建议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以及责任承担的具体情况。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据和文件,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