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管辖权的规定-荣文举律师|法行宝
2026-06-23 合同纠纷

赠与合同纠纷的管辖权确定,主要依据合同约定、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及专属管辖等规定来综合判断。以下是对这些规定的详细解释和实际应用指导:

  1. 约定优先原则

    • 如果赠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并且该约定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那么应当按照约定来确定管辖法院。例如,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若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A市法院管辖”,这样的约定是有效的,一旦产生纠纷,就应当向A市法院提起诉讼。
  2. 法定管辖原则

    • 在没有约定管辖的情况下,我们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来确定管辖法院。这主要遵循两个原则:
      • 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一般原则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是公民,其住所地为户籍所在地;如果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且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住所地是指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 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对于赠与合同的履行地,如果合同中对履行地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根据争议标的来确定合同履行地。例如,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3. 专属管辖原则

    • 如果赠与合同涉及的财产是房屋等不动产,那么根据专属管辖的原则,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这种情况下,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必须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审理。例如,甲将其名下的一套房产赠与乙,因该赠与涉及不动产权属的转移,所以应由该房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实际应用指导:

  • 在确定赠与合同纠纷的管辖权时,当事人应当首先检查合同中是否有关于管辖的约定,并判断该约定是否有效。
  • 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则需要根据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以及是否存在专属管辖等因素来综合考虑。
  • 特别是涉及不动产的赠与合同纠纷,必须严格遵守专属管辖的规定。

举例说明:

  • 假设甲和乙签订了一份赠与合同,约定甲将一幅名画赠与乙,并约定若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B市法院管辖。后来,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此时就应当向B市法院提起诉讼。
  •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且甲的户籍所在地在C市,乙的经常居住地在D市(且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而名画的交付地点在E市。如果双方因名画的交付产生纠纷,且争议标的为交付名画这一其他标的,那么根据合同履行地的原则,应当由履行义务一方(即甲)所在地C市法院管辖。但如果名画已经交付,且双方因名画的所有权归属产生纠纷,而该名画又是不动产(如假设名画被认定为文物且具有不动产属性,此情况较为特殊,一般名画不属于不动产,此处仅为举例说明专属管辖应用场景的拓展),那么就应当由名画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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