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是否能够起诉担保人以及起诉后的结果,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取决于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及是否免除担保责任等因素。以下为具体分析:
- 担保方式为一般保证
- 若在保证期间内:根据《民法典》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贷款5年期间虽未找过担保人,但保证期间尚未经过(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由当事人约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且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如银行等贷款机构)对主贷人的遗产进行了主张权利等相关操作(可视为在保证期间内采取了一定措施),在主贷人死亡后,债权人可以起诉担保人,担保人需在主贷人的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范围内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即在对主贷人的遗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承担偿还责任。
- 若保证期间已过:那么担保人的保证责任免除,债权人起诉担保人,法院不会支持其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诉求。
-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 若在保证期间内: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如果贷款5年虽未找过担保人,但保证期间未过,在主贷人死亡后,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要求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担保人不能拒绝,其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主贷人的继承人(在其继承遗产范围内)进行追偿。
- 若保证期间已过:同样,担保人的保证责任免除,债权人起诉担保人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法院不会予以支持。
建议:债权人需要仔细审查贷款合同中关于担保方式、保证期间的约定,同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贷款合同、担保合同、主贷人死亡证明等,以确定是否能够起诉担保人以及起诉的胜诉可能性。如果遇到复杂情况,建议进一步向我详细描述贷款合同的具体条款、保证期间的约定以及在这5年期间是否有过与担保人或主贷人相关的沟通等情况,以便我更精准地为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