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谁承担-李立律师|法行宝
2026-06-23 合同纠纷

在承揽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归属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是详细分析:

  1. 承揽人承担主要责任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工作,对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损害(包括对第三人或自身的损害)通常承担主要责任。
    • 具体情形:承揽人在进行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范,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自身及他人的安全。若因承揽人自身的过错(如操作不当、违反安全规程等)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其责任应由承揽人自行承担。例如,承揽人在进行高空作业时未佩戴安全带,导致坠落受伤,此时责任应由承揽人自行承担。
  2. 定作人承担过错责任

    • 定作过失责任:如果定作人在定作、指示或选任方面存在过错,例如提出不合理的工作要求、未提供必要的安全条件或选择了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承揽人等,导致承揽人在工作中受到损害,定作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第十八条也对此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定作人在定作、指示或者选任过错范围内与承揽人共同承担责任。
    • 实例说明:如定作人要求承揽人在不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危险作业,结果导致事故,定作人需承担责任。又如,定作人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承揽人,后者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定作人需因其选任过失承担责任。
  3. 双方过错时的责任划分

    • 若事故由承揽人和定作人共同过错导致,双方应按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例如,承揽人在进行工作时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而定作人也未提供必要的安全条件或未进行必要的监督,导致事故发生,此时双方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4. 赔偿范围

    • 在承揽人因安全事故遭受人身损害时,赔偿范围通常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若造成残疾或死亡,还应赔偿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具体赔偿金额和标准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确定。

总结与建议: 在承揽合同中,安全事故的责任归属需根据双方的具体行为和过错来判断。承揽人作为工作实施者,通常应自行承担风险;但定作人在指示、选任等方面存在过错时,也需承担相应责任。因此,建议双方在签订承揽合同时,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关于安全生产的条款,以预防事故的发生。在事故发生后,应依法进行责任划分和赔偿处理,必要时可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以确保权益得到妥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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