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人诉部分完成工程的价款超出合同约定总价是否涉及虚假诉讼-殷翰卿律师|法行宝
2026-06-23 合同纠纷

施工人诉部分完成工程的价款超出合同约定总价,并不必然涉及虚假诉讼。以下从不同角度对此问题进行分析:

  1. 合同变更与增补工程:

    • 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原因,合同内容可能会发生变更。若施工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超出了原合同约定的范围,且这种变更是经过发包人同意或认可的,那么施工人主张超出合同约定总价的工程价款是合理的。
    • 例如,原合同约定建设一栋三层楼房,但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要求增加一层,并同意支付相应的增加费用。此时,施工人主张四层楼房的工程价款,显然不应被视为虚假诉讼。
  2. 合同约定不明确或存在歧义:

    • 如果合同中对工程价款的约定不明确或存在歧义,导致双方对工程价款的理解产生分歧,施工人可能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来主张工程价款。
    • 在这种情况下,施工人的主张并非基于虚假的事实,而是由于合同条款的不明确或歧义所导致的。因此,这也不构成虚假诉讼。
  3. 虚假诉讼的构成要件:

    • 虚假诉讼通常指的是当事人为了获取非法利益,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据等手段提起民事诉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 在施工人诉部分完成工程的价款超出合同约定总价的情况下,要构成虚假诉讼,必须满足施工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等条件。如果施工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应得的工程价款,那么就不应被视为虚假诉讼。
  4. 法律建议与风险防范:

    • 对于施工人而言,在提起诉讼前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主张有充分的合同依据和事实依据。同时,应积极收集并保存相关证据,如施工图纸、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等,以证明自己的实际完成工作量及应得的工程价款。
    • 对于发包人而言,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工程价款的计算方式、变更程序等条款,以避免因合同条款不明确或歧义而引发的纠纷。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工程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若遇到此类纠纷,建议施工人或发包人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专注于海事商事、合同纠纷领域的律师,我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为你提供全面、准确的法律咨询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