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和解未履行完毕能终结执行吗-李剑敏律师|法行宝
2026-06-22 行政纠纷

执行和解未履行完毕,一般不能直接终结执行,但存在特定情形下可以终结执行。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 执行和解的基本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就执行标的的部分或全部达成协议,从而变更或替代原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
    • 执行和解协议达成后,执行程序通常会中止,待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执行程序终结。若和解协议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2. 执行和解未履行完毕不能直接终结执行的原因:

    • 执行和解的目的是通过协商解决纠纷,但和解协议的履行是执行程序继续或终结的前提。若和解协议未履行完毕,说明纠纷尚未得到完全解决,执行程序不能因此而终结。
    • 终结执行通常意味着执行程序的彻底结束,被执行人不再承担执行义务。在执行和解未履行完毕的情况下,若直接终结执行,将损害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违背执行程序的公正性和效率性。
  3. 特定情形下可以终结执行的情况:

    • 和解协议已履行完毕:若和解协议已全部履行完毕,执行程序自然终结。
    • 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在执行过程中,若申请执行人自愿撤回执行申请,且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
    • 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若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宣告无效,执行程序将失去基础,法院应裁定终结执行。
    •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在此类案件中,若权利人死亡,执行程序将因失去执行对象而终结。
    •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在此情况下,执行程序因无法继续执行而终结。
    • 其他情形:如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如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等。
  4. 执行和解未履行完毕时的处理建议:

    • 若执行和解未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应及时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在申请恢复执行时,申请执行人应提供和解协议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证据,如和解协议、履行情况记录等。
    • 法院在审查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后,将依法决定是否恢复执行,并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总结来说,执行和解未履行完毕时,一般不能直接终结执行。若希望终结执行,需满足特定情形或经过法定程序。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积极履行和解协议,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执行成本。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