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法检查身份证是第几条-封国强律师|法行宝
2026-06-19 行政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关于检查身份证的规定主要在第九条。具体内容如下:

  1. 检查身份证的法定情形
    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九条,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时,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对以下情形下的公民进行盘问、检查,并可查验其居民身份证:

    • 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 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 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 携带的物品可能是赃物的。
      若公民拒绝配合查验身份证,警察可依法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盘问(需符合法定条件,如涉嫌犯罪、恐怖活动等)。
  2. 查验身份证的合法性边界

    • 程序要求:警察必须出示本人工作证件,表明身份后方可查验,不得随意拦截或要求出示身份证。
    • 例外情形:除上述法定情形外,警察无权随意查验身份证。例如,日常巡逻中仅因“怀疑”而要求查验,可能涉嫌违法。
    • 公民权利:公民有权拒绝非法定情形的查验,但需注意配合执法与维护自身权益的平衡。若认为警察行为违法,可事后通过投诉、行政复议或诉讼维权。
  3. 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进一步明确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时,可查验居民身份证的情形,与《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衔接。
    • 《刑事诉讼法》:若涉及刑事案件,警察可依法采取更强制的措施(如传唤、拘留),但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

温馨提示:若您遇到警察要求查验身份证,可要求其出示工作证件并说明理由。如认为行为不当,建议记录警号、时间、地点等信息,事后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如有具体案件或疑问,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