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核查身份证的法律依据-张卫平律师|法行宝
2026-04-21 行政纠纷

人民警察核查身份证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
    该条款明确赋予人民警察在特定情形下查验居民身份证的权力,具体包括:

    • 执法场景: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
    • 管理场景: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
    • 公共安全场景: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
    • 特殊场所场景: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
    • 其他法定情形: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
    该条款进一步补充了人民警察在盘查、检查中的权力,包括:

    • 盘查权: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 继续盘问权: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 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 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 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 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注意事项:

  • 警察查验身份证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如警官证),表明身份;
  • 公民有权要求警察说明查验理由,但不得拒绝配合查验;
  • 若警察滥用职权或违法查验,公民可依法投诉或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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