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劳务派遣是前置还是后置审批”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这意味着,在您计划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之前,必须先获得相关部门的行政许可。
进一步地,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包含需要在登记前经批准的项目,那么必须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对于劳务派遣业务来说,这个“需要在登记前经批准的项目”就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此外,《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也明确指出,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这意味着,在您申请办理公司登记之前,必须先依法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
综上所述,劳务派遣业务是前置审批事项。也就是说,您需要先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并获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然后再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劳务派遣业务的审批流程。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