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由谁保管-杨启浩律师|法行宝
2026-06-18 劳动纠纷

关于工伤认定书的保管问题,这是一个涉及工伤认定流程后续管理的重要环节。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工伤认定书的性质和作用。工伤认定书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工伤认定申请,经过调查核实后,作出的确认职工是否构成工伤的书面决定。它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进行后续治疗以及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等的重要依据。

接下来,我们详细解答工伤认定书的保管问题:

  1. 送达对象:

    • 根据相关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应当在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 保管责任:

    • 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作为工伤认定的直接受益人,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有责任妥善保管工伤认定书。这是他们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进行后续维权的重要凭证。
    • 用人单位:虽然用人单位不是工伤认定书的直接保管人,但作为工伤事故的责任方,他们也需要保留一份工伤认定书的复印件或副本,以备不时之需,如处理劳动争议、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等。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为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和管理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会收到工伤认定书的抄送件,并会将其纳入工伤职工的档案管理中。
  3. 保管建议:

    • 对于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建议将工伤认定书存放在安全、易取的地方,如保险柜、文件袋等,并避免与易燃易爆物品、腐蚀性物品等放在一起,以防损坏。
    • 同时,可以制作工伤认定书的复印件或电子版,以备不时之需,如丢失原件时可以作为证明。
  4. 法律后果:

    • 如果工伤认定书丢失或损坏,可能会影响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进行后续维权等。因此,妥善保管工伤认定书至关重要。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书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送达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有责任妥善保管工伤认定书,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会保留相关记录。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工伤认定书的保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