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续签第三次合同怎么赔偿-宋丙伍律师|法行宝
2026-06-18 劳动纠纷

若公司不续签第三次劳动合同,赔偿方式需分情况讨论:

  1. 若劳动者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拒绝续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八条及第八十七条,劳动者在满足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无《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如严重违纪)和第四十条第一项(医疗期满不能工作)、第二项(不能胜任工作)情形时,有权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公司拒绝续签,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计算,且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 若劳动者未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公司提出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拒绝
    此时劳动合同终止,公司无需支付赔偿金,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同上,按劳动者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标准支付。

关键点提示:

  • 第三次合同续签需以“前两次合同已连续订立且劳动者无过错”为前提;
  • 若公司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理由拒绝续签,需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可能被认定为违法终止;
  • 赔偿金与经济补偿金的区别在于“二倍”标准,需根据终止合同的合法性判断适用情形。

建议:若您遇到此类情况,可进一步提供劳动合同期限、终止通知内容等细节,以便更精准分析赔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