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干一年以上被老板辞退了如何赔偿,且没签合同”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虽然您已经工作一年以上,但针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理论上您仍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不过,具体能否获得支持以及支持的月份数,还需根据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的裁决来确定,因为可能存在时效性的问题。
二、经济补偿金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由于您已经工作一年以上,因此用人单位应支付您至少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您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您,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在您已经工作一年以上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辞退您,那么除了应支付您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外,还应再支付您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总计两个月工资。但请注意,要确定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公司若主张合法辞退,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辞退行为有合法依据。
四、其他可能的权益
除了上述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外,您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保费用(如果公司未依法为您缴纳社会保险的话),以及如果存在应休未休年假的情况,您可以主张相应的未休年假工资报酬,一般按照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五、维权建议
在维权过程中,我建议您首先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聊天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的工作年限、工资标准以及劳动关系存在的事实。然后,您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您应及时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作为工作一年以上且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被辞退员工,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赔偿金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在维权过程中,请确保您的诉求合理合法,并充分准备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