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行政诉讼案诉求撤销非法户口过继登记一案上诉二审如何打二审官司”的问题,这实际上涉及到的是行政诉讼的再审程序,因为当案件已经经过二审并作出判决后,若您认为判决有误,需要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而非直接进行“二审”。以下是我为您详细梳理的再审程序及准备材料:
一、再审申请的基本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需注意,判决、裁定在再审期间不停止执行。
二、再审申请的提出期限
- 一般期限:您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
- 特殊期限: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您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
-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 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三、再审申请的法定事由
您的再审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 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 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 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 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四、申请再审需提交的材料
再审申请书:
- 写明当事人基本情况、有关的生效裁判的情况、申请再审的请求、申请再审的事实与依据。
- 明确写明申请再审的具体法定事由,例如:“申请人不服XX人民法院XXXX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X项,申请再审。”
- 内容不得有人身攻击、侮辱谩骂等不文明语言。
-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在落款处签名;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落款处加盖公章。
- 申请书份数按各方当事人总数再加1份提供。
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本案涉及的其他案件裁判文书也应一并提交。
委托代理手续:
- 若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应提交由其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写明代理权限。
支持申请再审理由的有关证据材料:
- 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
- 提交的全部纸质材料(包括证据材料)一律用A4型纸张打印或复印,要求字迹清楚,排版工整。
- 应一并提供与上述材料对应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当制作成光盘,内容格式有具体要求(如全部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再审申请书、全案判决书、裁定书制作成2003版Word文档)。
五、再审程序流程
- 提交申请:将上述材料提交至上一级人民法院。
- 法院审查: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
- 补充材料与询问: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 裁定再审或驳回:人民法院将根据审查情况,裁定是否再审或驳回再审申请。
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在准备再审申请的过程中,请务必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遵循法律程序的要求。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法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