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检察院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发现漏罪时,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采取一系列严谨且全面的处理措施,以确保案件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公正性。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处理原则与方式
退回补充侦查:
- 适用情形:若检察院在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时,发现存在漏罪,且这些漏罪需要通过进一步收集、核实证据来使案件事实更清楚、证据更充分,检察院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
- 具体要求:检察院需制作退回补充侦查决定书,明确列出需要补充侦查的事项和要求。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期限为一个月。公安机关应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补充侦查,并重新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 自行侦查的补充侦查:若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中发现漏罪,同样可以采取补充侦查措施,包括退回本院侦查部门补充侦查或自行侦查,以进一步查清漏罪事实。
直接提起公诉:
- 适用情形: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漏罪,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提起公诉,无需退回补充侦查。这同样适用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中遗漏了同案犯罪嫌疑人或罪行的情形。
- 自行侦查的公诉:检察院在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中发现漏罪时,若证据确凿,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公诉。
追加起诉:
- 适用情形:经过退回补充侦查或自行侦查,若检察院认为遗漏的罪行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将进行追加起诉。
- 具体程序:检察院制作追加起诉决定书,详细说明遗漏罪行的事实、证据及适用法律条款。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对追加起诉的内容一并审理和裁判。
法院与检察院的协作:
-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若发现新的犯罪事实且检察院未起诉,法院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或变更起诉。若检察院不同意,法院可就起诉指控的事实进行审判并作出判决。
二、具体操作流程
检察院的初步审查:
- 人民检察院在接收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后,应仔细审查案件材料,确保无遗漏罪行或同案犯罪嫌疑人。
补充侦查的建议与执行:
- 若发现漏罪,检察院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补充侦查的建议,明确指出需要补充侦查的方向和重点。
- 公安机关应按照检察院的要求,积极开展补充侦查工作,收集相关证据,查明犯罪事实。
公诉的提起与追加:
- 补充侦查完毕后,若证据确实、充分,检察院应将漏罪与原指控的犯罪一并向法院提起公诉。
- 若在审查过程中直接发现漏罪且证据确凿,检察院可直接进行追加起诉。
- 在起诉书或追加起诉决定书中,检察院应详细列举各项犯罪事实及对应的罪名,要求法院依法进行审判。
法院的审理与判决:
-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应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包括检察院指控的所有罪行。
- 若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新的犯罪事实,法院应及时与检察院沟通协商,确保案件得到全面、准确的处理。
三、结论与保障
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漏罪时,人民检察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通过退回补充侦查、直接提起公诉、追加起诉以及与法院的协作配合等措施,确保案件得到全面、准确、公正的审查和处理。这一过程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也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检察院与公安机关之间的密切沟通和协作也是推动案件顺利办理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