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后发现漏罪如何处理-黄凯律师|法行宝
2025-04-21 刑事辩护

起诉后发现漏罪,处理方式需根据漏罪发现的具体阶段和证据情况来确定。以下是详细分析:

一. 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漏罪

  1. 证据不足时的处理:

    • 若漏罪的犯罪事实尚不清楚,证据尚不确实充分,人民检察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期限为一个月,以查清漏罪的犯罪事实,固定案件证据。
    • 公安机关也可向检察机关说明情况,要求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或撤回已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待漏罪侦查完毕后再一并移送审查起诉。
  2. 证据充分时的处理:

    • 若漏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出于节约司法资源的考量,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追加起诉,以追加罪名或追加犯罪事实的方式,并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二. 审判阶段发现漏罪

  1. 一审期间的处理:

    • 若漏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不需要补充侦查,检察院可以直接变更或追加起诉。
    • 若漏罪尚未达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应当建议法院延期审理。法院决定延期审理后,检察院应当自行补充侦查,期间可要求公安机关协助,待补充侦查完毕后补充起诉。
    • 若漏罪无法在短时间内侦查完毕、达不到起诉标准的,法院可以先恢复前罪的法庭审理,将漏罪移交公安机关继续侦查。
  2. 二审期间的处理:

    • 如果二审法院在审理期间,发现原审被告人在一审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同种漏罪没有判决的,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三. 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之前发现漏罪

  • 处理原则为“数罪并罚”。即无论前罪被判处何种刑罚,也无论漏罪是否与前罪是同种罪行,都应当对漏罪进行判决,并与前罪判决的刑罚进行并罚。
  • 具体操作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一般由监狱通知原公安机关侦办,并通报给监狱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罪犯解回重审后,法院根据“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后,再交付监狱执行。

我建议,在处理起诉后发现漏罪的情况时,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确保案件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公正性。同时,也应注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法律程序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