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手工代理老板是否有工资发放取决于代理关系的法律性质及双方约定,需分情况讨论。
若代理关系属于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若手工代理老板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形成稳定用工关系,则属于劳动关系,老板必须按月支付工资,且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若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接受管理、定期发放报酬等),劳动者仍可主张工资权益。
若代理关系属于委托合同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若手工代理老板与受托人约定按完成工作量支付报酬(如按件计酬),则属于委托合同关系,老板无需支付固定工资,但需按约定支付报酬。若未明确约定报酬,受托人有权要求老板支付处理事务的必要费用(《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一条)。
若代理关系属于承揽合同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完成工作并交付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若手工代理老板与承揽人约定按成果支付报酬(如完成一批手工品后支付费用),则属于承揽合同关系,老板无需支付工资,但需在验收成果后支付约定报酬。若承揽人因自身原因未完成工作,老板有权拒绝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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