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停工规定 国家-王宪梅律师|法行宝
2026-06-17 劳动纠纷

关于高温停工的规定,我国主要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来执行,以下是详细解读:

  1. 高温停工的基本条件:

    • 当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高温作业导致的中暑等职业病发生。
  2. 高温作业的调整与安排:

    • 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这是为了减轻劳动者在高温下的劳动强度,降低中暑风险。
    • 同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这体现了对特殊劳动者的保护。
  3. 高温作业的防护措施:

    •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例如,提供防晒帽、防晒衣、防暑药品等。
    • 用人单位还应当对高温作业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这是为了及时发现并处理因高温作业可能引发的健康问题。
  4. 高温津贴的发放:

    •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这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在高温下的额外劳动付出。

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注意以下几点:

  • 劳动者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如遇高温天气,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调整作业时间或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
  • 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避免因高温作业引发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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