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人员做买卖如何处理-周汉一律师|法行宝
2026-06-17 公司事务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国企人员做买卖如何处理”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涉及党纪法规的重要议题。以下是我根据相关党纪法规,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国企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是严禁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这主要包括经商办企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等行为。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党的纪律,也可能损害国企的形象和利益,甚至滋生腐败问题。

  1. 经商办企业:

    •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相关规定,国企人员不得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这包括直接经营商业、兴办企业,或者通过他人代持股份等方式间接参与经商活动。
    • 经商办企业的主观目的是获取经济利益或利润,无论是否实际获利,都构成违规。
  2. 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或证券:

    • 国企人员不得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这种行为本质上属于经商办企业,同样受到党纪法规的严格禁止。
  3. 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投资入股:

    • 掌握一定职权的党员领导干部,为了规避国内关于禁止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到国外去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以获取个人利益,这种行为必须予以党纪责任追究。
  4. 违规买卖股票或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 国企人员在进行证券投资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利用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等进行交易,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非正常获利。
    • 违反有关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将给予相应处分。
  5. 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 国企人员不得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即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为销售方和购买方、服务人和服务对象等双方沟通信息、提供便利而收取财物。
  6. 违规兼职或兼职取酬:

    • 国企人员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
    • 违规兼职容易助长官商不分、与民争利的不良风气,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秉公办事。

处理建议:

  •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国企人员有上述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应立即停止并主动向组织报告,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 对于已经发生的违规行为,应根据党纪法规的相关规定,接受相应的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
  • 同时,应加强党纪法规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自觉抵制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

特别提醒:

  • 国企人员应妥善处理好家族或家庭经商办企业的问题,避免利益冲突和违规行为的发生。
  • 离职或退休后的国企人员,在从事经营活动或社会活动时,也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利用原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总之,国企人员应严格遵守党纪法规,不得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