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状中被上诉人写一审还是写原审-颜忠军律师|法行宝
2026-06-17 行政纠纷

在上诉状中,被上诉人应当写为“原审被告”或“原审原告”,具体取决于其在原审中的诉讼地位,但通常我们更习惯于使用“被上诉人”这一称谓来指代原审中的对方,并在正文中明确其原审身份。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 诉讼地位与称谓:

    • 在民事诉讼中,当案件进入二审阶段,原审的原告和被告在上诉状中通常被称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这里的“被上诉人”是一个相对称谓,它指的是在原审中与上诉人相对的一方当事人。
    • 如果原审中的原告提起上诉,那么原审的被告就是被上诉人;反之,如果原审中的被告提起上诉,那么原审的原告就是被上诉人。
  2. 上诉状的撰写规范:

    • 在撰写上诉状时,我们不需要在标题或首部特别注明“原审被告”或“原审原告”作为被上诉人的称谓,而是直接使用“被上诉人”这一通用称谓。
    • 但在正文中,为了清晰表达诉讼关系和事实经过,我们应当明确指出被上诉人在原审中的诉讼地位,例如:“被上诉人(原审被告)XXX”或“被上诉人(原审原告)XXX”。
  3. 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 在实际操作中,为了避免混淆和误解,建议在上诉状的正文中对被上诉人的原审身份进行明确说明。
    • 同时,要确保上诉状中的其他内容(如上诉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准确无误,以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4. 法律依据与参考:

    • 虽然具体的法律条文可能并未直接规定上诉状中被上诉人应如何称谓,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精神,我们可以推断出上述撰写规范。
    • 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参考当地法院或上级法院的类似案例和裁判文书,以确保上诉状的撰写符合法律要求和司法实践。

总结来说,在上诉状中,我们不需要特别纠结于被上诉人是写“一审”还是“原审”,而是应当根据其在原审中的诉讼地位,在正文中明确其身份,并统一使用“被上诉人”这一称谓来指代对方。如果你在撰写上诉状过程中遇到任何具体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