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信访承诺书以后不能信访吗-陶立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合同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签信访承诺书以后不能信访吗”这一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信访承诺书,特别是像山东推行的来访“双向承诺书”,其本质是受理机关和来访举报人之间就信访问题处理达成的一种协议或约定。这种承诺书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旨在推动信访问题的及时就地解决,并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签订信访承诺书并不意味着您不能再次信访。承诺书通常包含受理机关对信访问题处理的承诺,如调查期限、答复方式等,同时也可能包含来访人对信访行为的承诺,如如实反映问题、在调查期间等候答复等。但这些承诺并不剥夺您依法信访的权利。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

  1. 如果信访事项已经依法处理到位,并已明确告知处理情况,您仍然重复信访,特别是以同一事实和理由进行缠访、闹访,这可能会被视为恶意信访或违反信访秩序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相关部门可能会根据法律法规对您进行劝阻、批评教育,甚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 如果信访事项已经受理并正在处理中,您在办理期限内仍然越级上访,这也可能被视为不遵守信访秩序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3. 签订承诺书后,您应遵守承诺,如实反映问题,配合受理机关的调查工作。如果您违反承诺,如提供虚假信息、干扰调查等,这可能会影响您的信访效果,并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结来说:签订信访承诺书并不剥夺您依法信访的权利,但您应遵守承诺书中的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如果信访事项已经依法处理到位或正在处理中,您应避免重复信访或越级上访等行为,以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