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非吸立案标准-陈俊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公司事务

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吸)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具体立案标准如下:

  1. 数额标准
    根据司法解释,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 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若数额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具有“曾因非法集资受过刑事追究”“二年内曾因非法集资受过行政处罚”等情形之一的,也应立案追诉。
  2. 人数标准
    即使数额未达标准,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同样构成犯罪:

    •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
    • 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这一标准体现了对“社会影响”的考量,即使单笔金额较小,但涉及人数众多时,仍可能被立案。
  3. 损失标准
    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导致存款人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以下数额,应当立案:

    • 个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 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这一标准强调了对被害人实际权益的保护,即使吸收资金后部分返还,但剩余损失达到标准仍可能被追责。
  4. 其他严重情节
    即使未达到上述数额、人数或损失标准,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应立案:

    •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如引发群体性事件、自杀等);
    • 吸收资金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如洗钱、恐怖活动融资等);
    •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如通过虚假宣传、高利诱惑等手段非法吸收资金)。

补充说明:

  • 单位犯罪的认定:若公司以单位名义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且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则按单位犯罪处理,需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 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分:若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虚构项目、挥霍资金等),则可能构成更严重的集资诈骗罪,立案标准更低且量刑更重。

建议:
若公司涉及类似行为,建议立即停止并委托律师评估法律风险,避免进一步扩大损失。如有具体案件细节,可直接向我咨询,我将结合证据材料提供针对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