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岗位取消后您选择辞职,是否有补偿取决于具体情况。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 如果公司因岗位取消与您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六条,公司需向您支付经济补偿。
-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遵循《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按您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您的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按此三倍数额支付,且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
- 当公司岗位取消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公司可以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您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 在此情况下,同样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标准同上。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 若公司岗位取消并不符合法定的解除条件,或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解除(如未与您协商、未提前通知或额外支付工资等),则此解除行为构成违法解除。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公司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您支付赔偿金。
您主动辞职的情况:
- 如果您因公司岗位取消而主动选择辞职,且公司并未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那么通常情况下,您是无权获得经济补偿的。但是,如果公司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行为,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仍需支付经济补偿。
行动建议:
- 与公司沟通: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取消岗位的具体原因和公司的后续安排。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方式不满意,可以向公司表达您的意见和诉求。
- 保留证据:在与公司沟通的过程中,务必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这些证据在后续维权过程中将起到关键作用。
-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公司坚持取消岗位并拒绝提供合理的安排或经济补偿,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过程中,您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实例说明:
假设您在公司工作了3年零2个月,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若公司因岗位取消与您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或依法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您3.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即17500元。若公司违法解除,则需支付您35000元的赔偿金。
综上所述,公司因岗位取消后您选择辞职是否有补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