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单位每天工作12小时并强制劳动者写自愿加班的行为,通常是不合法的。下面我从几个角度详细分析这个问题:
一、加班时间的合法性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如果因生产经营需要,用人单位可以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延长工作时间,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因此,单位要求劳动者每天工作12小时,明显超出了法定的工作时间限制,是违法的。
二、自愿加班的合法性
即使劳动者“自愿”加班,也不能成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的理由。因为劳动法的规定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防止用人单位过度剥削劳动力。如果用人单位通过强制或变相强制的方式要求劳动者加班,即使劳动者写了“自愿加班”的声明,这种声明也是无效的,不能作为用人单位免责的依据。
三、强制加班的法律后果
如果用人单位强制劳动者加班,劳动者有权拒绝,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赔偿金等。同时,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建议与行动
综上所述,单位每天工作12小时并强制劳动者写自愿加班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在遇到违法行为时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劳动工伤、工资福利等方面的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