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被驳回公安 是取保还是直接放人-赵凌锋律师|法行宝
2026-05-29 刑事辩护

结论:检察院将案件驳回公安机关后,犯罪嫌疑人是否可以取保候审并释放,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检察院的决定类型以及公安机关的后续处理。以下分情况详细说明:

  1.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情况

    • 处理方式:若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嫌疑人,并发给释放证明书。此时,若公安机关认为案件仍需继续侦查,并且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条件,可以依法对嫌疑人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取保候审。
    • 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2. 检察院驳回起诉的情况

    • 处理方式:若检察院因认为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而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可能就此终结。在此情况下,公安机关通常不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因为案件已不被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嫌疑人一般会被直接释放。
    • 特殊情形:然而,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继续侦查,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公安机关也可能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对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但这种情况较为少见。
  3. 公安机关对检察院决定的异议与处理

    • 异议提出:若公安机关对检察院的不批准逮捕决定持有异议,可在收到决定书后5日内制作要求复议意见书,并报县级公安负责人批准后送交同级检察院复议。
    • 复议与复核:复议期间,被拘留的人必须立即释放。若复议后检察院仍然不同意批捕,公安机关还可提请上一级检察院复核。但无论复议还是复核,均不影响被拘留人的立即释放。
    • 后续处理:在复议或复核期间,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案件仍需继续侦查,并且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可以依法对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4. 综合判断与决策

    • 考虑因素:在检察院驳回案件后,公安机关应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情节、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以及取保候审的必要性等因素,决定是否对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 决策原则:若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且案件确需继续侦查,公安机关可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反之,则应将嫌疑人继续羁押或根据检察院的决定释放。

建议:对于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而言,在案件被检察院驳回公安机关后,应密切关注公安机关的后续处理决定,并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认为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存在不当之处,可以依法提出申诉或寻求法律援助。同时,我也建议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务必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如果有任何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