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事业单位患病但没有办理病假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事业单位员工在患病需要休息时,应当按照单位的规定办理病假手续。这通常包括提交病假单、填写病假申请单以及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等。这是员工享受病假待遇的基本前提,也是单位管理员工出勤和保障工作秩序的重要措施。
如果您没有按照单位规定办理病假手续,那么根据单位的具体规章制度,可能会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程序性违规处理:如果您只是延迟提交了病假单、没有事先填写病假申请单或没有提交附属材料等程序性违规,单位通常不会剥夺您请病假的实体权利。但单位可能会根据规章制度,给予您适当的处罚,如警告、扣分等。
实体性违规处理:如果您没有履行请假手续中的实体规定,如不提交病假单,那么单位可能无法认定您的病假。在这种情况下,单位应及时催告您补办病假手续。如果您无正当理由未予补办,单位可能会将您的行为视为旷工,并根据旷工的天数和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旷工达到一定天数,单位可能会按规章制度认定您属于严重违规,甚至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特殊情况处理:如果您因突发疾病等紧急情况无法事先办理病假手续,建议您在病情稳定后尽快与单位沟通,说明情况并补办相关手续。单位在了解实际情况后,通常会给予理解和支持。
针对您提到的单位要求病假先从年休假中扣除的问题,这并非普遍适用的规定。根据我了解到的信息,如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通知中,仅规定在计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时,应休未休天数中应扣除请病事假天数,并未要求日常请病假时先抵扣年休假。因此,如果单位以此为由要求您病假先从年休假中扣除,可能并不合理。您可以与单位沟通,了解具体规定和依据,并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
总之,建议您在患病时及时与单位沟通,了解并遵守单位的病假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办理病假手续。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或问题,可以积极与单位协商解决,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