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合同到期不续签的书面通知,建议按照以下要点撰写,以确保法律效力并减少纠纷风险:
明确主体信息
在通知开头清晰写明双方名称(如“致:XXX公司/个人”),并注明自身身份(如“我方为:XXX,系《店铺租赁合同》承租方/出租方”),避免因主体不明确导致通知无效。
引用合同条款
需写明合同名称、签订日期及到期时间(如“根据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店铺租赁合同》,合同期限至XXXX年XX月XX日届满”),并明确表示“现因合同到期,我方决定不再续签”。
说明不续签理由(可选)
若法律或合同要求说明理由(如《民法典》第730条规定的“不定期租赁”需提前通知),可简要陈述(如“因经营策略调整”或“合同约定到期终止”)。但若合同无强制要求,也可不写具体理由,避免引发争议。
明确后续安排
要求对方确认
结尾可要求对方签收或回复确认(如“请于收到本通知后XX日内书面回复,逾期视为同意”),并留存送达证据(如邮寄回执、电子邮件截图)。
示例模板:
关于《店铺租赁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的通知
致:XXX公司/个人
我方(XXX)与贵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店铺租赁合同》(合同编号:XXX),约定租赁期限至XXXX年XX月XX日届满。现因合同到期,我方决定不再续签,并通知如下:
- 请贵方于XXXX年XX月XX日前将店铺交还我方,交还时需保持空置状态并恢复原状(或“保持现状”)。
- 押金人民币XXX元将于交还店铺后XX日内无息退还至贵方指定账户。
- 若贵方逾期交还店铺,我方将按日收取违约金人民币XXX元。
请贵方于收到本通知后XX日内书面回复确认,逾期视为同意。
特此通知!
通知方(签字/盖章):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如有其他细节需要调整或补充,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