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买保险在正常行驶中身体突发生病导致事故发生要负全责吗-韩光玲律师|法行宝
2026-05-24 经济纠纷

未购买保险且在正常行驶中因突发疾病导致事故发生,是否负全责需分情况讨论,不能一概而论。具体分析如下:

  1. 责任划分主要依据事故成因及各方过错程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过错原则”为核心。若突发疾病导致驾驶员丧失对车辆的控制能力(如昏迷、抽搐等),且该疾病属于不可预见、不可控制的突发状况(如突发心脏病、脑溢血等),则驾驶员可能因“无过错”或“过错较小”被减轻或免除责任。但若疾病存在可预见性(如已知患有严重疾病却未采取必要措施),或驾驶员未尽到基本安全注意义务(如未定期体检、未随身携带急救药物等),则可能被认定存在过错,需承担相应责任。

  2. 未购买保险不影响责任认定,但影响赔偿方式
    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缺失不会改变事故责任划分,但会导致驾驶员需自行承担本应由保险公司赔付的损失。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驾驶员需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如死亡伤残18万元、医疗费用1.8万元、财产损失0.2万元)先行赔偿,超出部分再按责任比例分担。若驾驶员无力赔偿,可能面临财产强制执行或信用惩戒。

  3. 突发疾病是否属于“意外事件”是关键
    司法实践中,若疾病发作突然、无前兆,且驾驶员在发病前无违规行为(如超速、酒驾等),法院可能将其认定为“意外事件”,从而减轻或免除驾驶员责任。但若疾病与驾驶员自身过错有关(如疲劳驾驶、隐瞒病史等),则可能被认定为“过错行为”,需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例如,驾驶员明知自己患有癫痫却未告知车管所,发病导致事故,可能被认定全责。

建议:

  • 若发生此类事故,立即报警并保护现场,配合交警调查;
  • 收集医疗证明、病历等证据,证明疾病突发且不可预见;
  • 尽快咨询律师,评估责任比例及赔偿方案,避免因未投保导致额外损失。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提问,我会结合具体案情为您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