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 老人去世后如何抵扣-石镇宾律师|法行宝
2026-05-23 婚姻家庭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赡养老人,老人去世后如何抵扣”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是从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这里的“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通常指的是被赡养人去世的当年年末。也就是说,只要老人在某一年内去世,您仍然可以在该年度内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

具体来说,扣除的标准和方式如下:

  1. 扣除标准:

    • 如果您是独生子女,那么每月可以按照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 如果您是非独生子女,那么需要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分摊方式可以由赡养人均摊、约定分摊,或者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如果选择约定或指定分摊,需要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并且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是不能变更的。
  2. 扣除方式:

    •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是定额扣除,即无论您实际支出的赡养费用是多少,都按照上述标准进行扣除。
  3. 老人去世后的处理:

    • 如果老人在某一年内去世,您仍然可以在该年度内按照上述标准享受扣除政策。但是,从老人去世的次年开始,您就不再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了,因为此时您的赡养义务已经终止。
  4. 留存资料:

    • 为了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您需要留存一些相关资料以备查验,比如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
  5. 注意事项:

    •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的父母(如公婆、岳父母)是不包括在内的。
    • 被赡养人是否有退休工资,并不影响您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综上所述,如果老人在某一年内去世,您仍然可以在该年度内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但需要从老人去世的次年开始停止享受。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