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逾期后选择分期偿还,是否需要继续支付利息,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若贷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逾期后的利息计算方式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因此,若合同中已约定逾期后分期偿还仍需按原利率或调整后的利率支付利息,则您需继续履行该义务。例如,部分银行会在逾期后将利率上浮50%,此时分期偿还的每期金额仍包含利息部分。
若贷款合同未明确约定逾期后的利息计算方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为限;未约定的,可参照当时一年期LPR或借期内利率主张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因此,即使合同未明确约定,您仍可能需支付一定利息,但利率上限受法律保护。
若与贷款方协商达成新的分期偿还协议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若您与贷款方协商后,对方同意减免部分或全部利息,或调整利率计算方式(如仅收取本金分期),则以新协议为准。但需注意,协商结果需以书面形式确认,口头约定可能因举证困难而无法得到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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