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在店门外摔倒有没有责任-申宏伟律师|法行宝
2026-05-19 侵权纠纷

客户在店门外摔倒,商家是否承担责任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分析如下:

  1. 商家存在过错的情况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具体情形:若店门外存在安全隐患,如地面湿滑、有障碍物、照明不足等,且商家未设置警示标志或采取防范措施,导致客户摔倒受伤,商家需承担相应责任。例如,商家刚拖完地未设置“小心地滑”警示牌,客户因此摔倒,商家应负责。
    • 责任范围:商家承担的责任范围通常限于因其过错导致的损害部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
  2. 商家无过错的情况

    • 法律依据: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若商家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客户因自身原因摔倒,商家不承担责任。
    • 具体情形:如店门外地面平整、无障碍物、照明充足,且商家已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客户因自身疏忽(如低头玩手机、穿高跟鞋不稳等)摔倒,商家无需负责。
    • 特殊情况:若客户摔倒系因第三方原因(如其他顾客推搡、车辆撞击等)导致,且商家无过错,则责任应由第三方承担。
  3. 商家与客户共同过错的情况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 具体情形:若店门外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商家未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同时客户也存在自身疏忽,导致摔倒受伤,此时商家与客户可能按过错比例分担责任。例如,商家地面部分湿滑未设置警示牌,客户穿高跟鞋走路不稳摔倒,双方可能按一定比例承担责任。

建议与后续行动:

  • 商家:应定期检查店门外环境,确保地面平整、无障碍物、照明充足,并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同时,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及时提醒客户注意安全。
  • 客户:若在店门外摔倒受伤,应及时保留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医疗记录等),并与商家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承担相应责任。

如有进一步法律疑问或需要具体法律帮助,可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具体情况提供详细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