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有等级 但是到交通事故鉴定 鉴定机构确让不要鉴定 鉴定不到等级 为什-文欣律师|法行宝
2026-05-16 劳动纠纷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工伤鉴定有等级,但到交通事故鉴定时,鉴定机构却让不要鉴定,鉴定不到等级”的问题,这主要是因为工伤鉴定和交通事故鉴定在标准、目的和适用范围上存在差异。

首先,工伤鉴定主要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对职工在工作过程中或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进行等级评定,以确定其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这种鉴定更侧重于伤害对职工工作能力的影响程度。

而交通事故鉴定,则主要是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等相关标准,对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进行评定。这种鉴定的目的在于为交通事故的处理、赔偿等提供依据,它更侧重于伤害对受伤人员日常生活能力的影响程度。

在您的情况下,虽然工伤鉴定已经确定了等级,但这并不意味着在交通事故鉴定中也能得到相同的等级。因为两者鉴定的侧重点和标准不同,所以可能出现工伤鉴定有等级而交通事故鉴定无等级的情况。

具体来说,交通事故鉴定机构可能认为您的伤害程度在交通事故的评定标准下并不构成伤残,或者您的伤害与交通事故的关联性不够明确,因此建议您不要进行鉴定或鉴定不到等级。这并不意味着您的工伤鉴定结果有误或无效,只是两种鉴定在标准和目的上存在差异。

如果您对交通事故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交通事故鉴定机构,了解具体的评定标准和流程,以及是否有必要进行复议或重新鉴定。同时,您也可以根据工伤鉴定结果,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