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故意犯罪有没有未完成形态-田沃千律师|法行宝
2026-05-16 刑事辩护

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未完成形态,即不存在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情况。以下是对这一结论的详细分析:

一、间接故意犯罪的定义与特点

间接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其特点在于:

  1. 认识程度: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有一种“放任”的态度,即危害结果发生与否都不违背其本意。
  2. 缺乏明确犯罪目的:与直接故意犯罪不同,间接故意犯罪中行为人并不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因此缺乏明确的犯罪目的。

二、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定义与类型

犯罪未完成形态,即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是指在故意犯罪过程中因为某种原因而停止所呈现的状态。简言之,就是犯罪进展的结局状态,可分为完成与未完成两大类型。其中,未完成形态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三种,这些形态通常出现在直接故意犯罪中。

三、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未完成形态的原因

  1. 主观方面:

    • 无积极追求:间接故意犯罪中,行为人并不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这与直接故意犯罪中行为人积极追求犯罪结果形成鲜明对比。因此,间接故意犯罪的行为人不会因为犯罪未完成而感到遗憾或惋惜。
    • 缺乏犯罪意图的持续性:由于行为人没有明确的犯罪目的,因此在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不会存在为了实现该目的而进行准备、着手实施以及因意志以外原因未能得逞等情况。
  2. 客观方面:

    • 行为特征不明显:间接故意犯罪往往是在实施其他行为的过程中附带产生对某种危害结果的放任态度,其行为缺乏像直接故意犯罪那样的明确指向性和阶段性。
    • 以结果为判断标准:只有当实际发生了危害结果时,才能认定行为人构成间接故意犯罪。如果危害结果没有发生,就无法认定其行为构成犯罪,自然也就不存在所谓的犯罪预备、未遂或中止形态。

四、实例说明

以甲打鸟为例,甲为了打鸟而对可能打死附近小孩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小孩没被打死,我们不能说甲是犯罪未遂,因为甲原本就不是积极追求打死小孩这一结果。同样,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过程中,如果生产者对可能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持间接故意态度,但没有出现实际的伤害结果,那么一般也不构成间接故意的伤害犯罪,更不存在犯罪未完成形态的问题。

综上所述,间接故意犯罪由于其特定的主观心理态度和客观行为特征,决定了它不存在未完成形态。这一结论不仅符合法律原理,也体现了对犯罪行为及其后果的准确评价。如果您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解释,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