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给情人转账 本人去世 他的子女有权要回吗-孟令燕律师|法行宝
2026-05-16 婚姻家庭

结论:在一般情况下,如果转账被认定为赠与,子女通常无权要回;若转账被认定为借款或有其他特殊情形,子女可能有权要回。以下为具体情况分析:

  1. 若转账被认定为赠与
    • 自愿赠与原则:在恋爱关系中,一方自愿向另一方转账,如果没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该转账是借款或者其他有附加条件的给予,通常会被认定为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旦赠与完成,赠与人就丧失了对该财产的所有权,受赠人则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 子女无权要求返还:当本人去世后,其子女不能仅因为转账发生在其父母与情人之间就要求返还。因为赠与行为已经完成,财产的所有权已经转移,子女作为继承人,继承的是去世者的遗产,而不是对他人财产的权利。例如,男方在恋爱期间多次给女方转账用于日常消费、购买礼物等,且没有留下任何表明是借款的字据,这种情况下就属于赠与,男方去世后其子女无权要求女方返还这些转账。
  2. 若转账被认定为借款
    • 借贷关系成立: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转账是基于借贷关系,比如有借条、转账备注为借款、聊天记录中明确表示是借款等,那么双方之间就形成了合法的借贷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子女有权要求返还:本人去世后,其子女作为继承人,有权继承其债权。在这种情况下,子女可以以继承人的身份要求情人返还借款。例如,男方给女方转账时明确说明是借款,并且女方也表示同意还款,还留下了相关的聊天记录作为证据,那么男方去世后,其子女就可以依据这些证据要求女方返还借款。
  3. 其他特殊情形
    • 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如果转账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例如一方有配偶,将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与给情人,这种赠与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根据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在这种情况下,去世者的配偶(如果还在世)或者子女(在特定情况下,如配偶也去世或者配偶放弃权利等)有权要求情人返还财产。
    • 涉及欺诈、胁迫等情况:如果转账是在被欺诈、胁迫等情况下进行的,那么该转账行为也可能被撤销。一旦被撤销,情人就应当返还取得的财产。去世者的子女在继承相关权利后,可以要求情人返还。例如,情人以虚假的事实欺骗一方进行转账,或者威胁一方如果不转账就会对其造成不利后果等,这种情况下转账行为可能无效,子女有权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