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跟员工签署不交社保的协议或承诺是违法的,该协议或承诺自始无效。以下从多个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从法律规定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表明,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不因双方的约定而免除。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也明确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公司要求员工签署不交社保的相关文件,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从协议效力角度
由于缴纳社保是公司的法定义务,这种义务不能通过双方的协议来免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公司跟员工签署不交社保的协议,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自始无效,对双方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从法律后果角度
如果公司存在不交社保的情况,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