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在商场摔倒骨折怎么赔偿-孟令波律师|法行宝
2026-05-15 侵权纠纷

顾客在商场摔倒骨折,商场是否需要赔偿以及如何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涉及商场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具体分析如下:

  1. 商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商场作为经营场所,对顾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若因商场未尽到该义务(如地面湿滑未及时清理、未设置警示标志、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等)导致顾客摔倒骨折,商场需承担侵权责任。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造成残疾,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2. 商场已尽安全保障义务,无需赔偿
    若商场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地面清洁无杂物、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定期检查设施等),但顾客因自身原因(如奔跑、故意跨越障碍物等)摔倒骨折,商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此时,顾客需自行承担损失,或通过医保、商业保险等途径解决。

  3. 双方均有过错,按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若顾客摔倒骨折系商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与顾客自身过错共同导致(如商场未及时清理地面水渍,但顾客未注意观察路况),则根据双方过错程度,按比例分担责任。例如,商场承担70%责任,顾客承担30%责任。

建议:

  • 若您或家人遭遇此类情况,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如拍照、录像、保存医疗记录等),并要求商场协助处理。
  • 若商场拒绝赔偿或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判定责任比例。
  • 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具体细节为您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