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期满 公司不续签 赔款条件-侯泽英律师|法行宝
2026-05-15 劳动纠纷

当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时,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具体赔款条件及计算方式如下:

  1. 经济补偿的法定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后,若公司不维持或提高原劳动合同条件续签,且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

    • 例外情形:若公司以维持或提高原条件提出续签,而劳动者拒绝续签,则公司无需支付补偿。
  2.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

    • 基础规则: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 工资基数:以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准(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货币性收入)。
    • 上限限制: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补偿标准按3倍工资计算,且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例如:当地社平工资为1万元,劳动者月工资5万元,则补偿基数为3万元/月)。
  3. 特殊情形说明

    • 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若劳动者已与公司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如第一次1年、第二次2年),且无《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如严重违纪)和第四十条第一项(医疗期满不能工作)、第二项(不能胜任工作)规定的情形,合同期满时公司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若公司拒绝续签,属于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即经济补偿的2倍)。
    • 公司违法终止合同:若公司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及50%-100%的加付赔偿金(需以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为前提)。

行动建议:

  1. 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续签通知(如有)等证据;
  2. 若公司拒绝支付补偿,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3. 具体计算需结合个人工资、工龄及当地政策,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