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工干了6年不续签合同怎么赔偿-李超律师|法行宝
2026-05-04 合同纠纷

派遣工工作6年不续签合同,赔偿问题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若用工单位不续签,派遣单位(用人单位)需承担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8条,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用工单位不续签,派遣单位需按《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7条支付经济补偿金:
  • 计算标准: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满6个月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 月工资定义: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货币性收入);
  • 特殊情形:若月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按3倍封顶计算,且补偿年限不超过12年(但本题中6年未超限,无需考虑封顶)。

示例:若您月工资8000元,工作6年,派遣单位需支付6×8000=48000元经济补偿。

  1. 若派遣单位不续签,需直接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派遣单位主动不续签合同,同样需按上述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若派遣单位违法终止合同(如未提前30日通知且无合法理由),您可主张:
  •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2倍(即2N,本题中为12个月工资);
  • 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您希望保留工作,可要求派遣单位继续履行原合同。
  1. 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互相推诿时的维权路径
    若两方均拒绝承担责任,您可同时起诉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92条)。实践中,法院会根据过错程度划分责任比例,但您作为劳动者有权要求任一方先行赔偿。

行动建议:

  1. 立即收集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工作证明、不续签通知等;
  2.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时效为终止合同后1年内);
  3. 若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

温馨提示: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虽不直接签合同,但需承担连带责任,您无需因“派遣身份”而放弃维权。如有细节需要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