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少发绩效合法吗-路焕喜律师|法行宝
2026-05-03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哺乳期少发绩效是否合法”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女职工在哺乳期的工资权益保护。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这里的“工资”是广义的,它包括了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以及各类津贴补贴等。

接下来,我们结合一些具体案例和规定来进一步分析:

  1. 事业编人员产假期间绩效工资问题: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事业编人员在产假期间,其绩效工资是不应被降低的。因为产假是女职工依法享受的权益,期间应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2. 真实案例分析:

    • 以深圳某保健机构的案例为例,女职工庄某在产假期间,机构仅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支付,而扣除了绩效工资。但仲裁委最终裁定,机构应按照庄某产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补足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差额。这说明了,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其绩效工资也是应被计入工资总额的。
  3.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的关系:

    •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除了享受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外,还可能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由社保机构支付的,用于补偿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生活费用。但无论生育津贴是否高于产假工资,用人单位都不得因此降低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包括绩效工资。
  4. 哺乳期的特殊保护:

    • 哺乳期是女职工生育后的一个特殊阶段,法律对这一阶段的女职工给予了特别的保护。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不仅不得降低其工资,还应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便利条件。

综上所述,哺乳期少发绩效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女职工在哺乳期的工资权益。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相关规定,女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