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中哪些受伤属于工伤范围-刘潮生律师|法行宝
2026-05-01 劳动纠纷

结论前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范围主要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患职业病、因工外出期间受伤等多种情形,同时也规定了视同工伤及不得认定为工伤的具体情形。以下是对这些情形的详细解释和分析:

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 解释:这里的“工作时间”包括正常上班时间和加班时间,“工作场所”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场所及领导临时指派的工作场所。伤害必须与工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 实例:建筑工人在工地被建筑材料砸伤,或工厂工人操作机器时受伤。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 解释:“预备性工作”指工作前的准备工作,如运输、备料等;“收尾性工作”指工作后的收尾工作,如清理、安全贮存等。
    • 实例:员工下班后清洁机器时受伤,或上班前准备工具时受伤。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 解释:包括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受他人暴力伤害,如保安制止小偷时被打伤,以及因意外因素导致的人身伤害,如地震、厂房倒塌等。
    • 实例:商场保安在制止小偷行窃时被小偷打伤。
  4. 患职业病:

    • 解释:职业病由专门诊断机构按国家规定标准和程序诊断,常见职业病有尘肺病、职业性噪声聋等。
    • 实例:长期在煤矿井下作业的工人患上尘肺病。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 解释:“因工外出期间”指受用人单位指派或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
    • 实例:业务员被公司派往外地洽谈业务时遭遇交通事故受伤或下落不明。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 解释:“上下班途中”包括正常上下班和加班加点后的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以有权机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依据。
    • 实例:职工下班回家路上被汽车撞倒,且对方负主要责任。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解释:这是一条兜底条款,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法律、行政法规可规定其他应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视同工伤的情形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 解释:强调“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48小时”起算时间为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
    • 实例:员工在上班期间突发心脏病,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
  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 解释:鼓励职工参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活动。
    • 实例:职工参加救火行动中被烧伤。
  3.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 解释:对这类职工给予相应保障,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

  1. 故意犯罪的:

    • 解释:因故意犯罪导致的伤害不得认定为工伤。
  2. 醉酒或者吸毒的:

    • 解释:因醉酒或吸毒导致的伤害不得认定为工伤。
  3. 自残或者自杀的:

    • 解释:自残或自杀行为不得认定为工伤。

总结与建议:正确理解和应用《工伤保险条例》中的工伤认定标准,对于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在遇到相关情况时,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遇到了工伤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