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家属被留置了一个月出来了会通知家属吗”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留置措施的相关通知规定。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相关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在采取留置措施后,一般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这是为了保证被留置人员的知情权,也是纪检监察机关接受监督的体现。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即当通知可能引发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的情形时,纪检监察机关可以依法暂不通知单位和家属。但这种情况是暂时的,一旦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纪检监察机关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现在,针对您提出的具体问题,即家属被留置了一个月后出来是否会通知家属,我们可以这样理解:
如果留置期间没有出现有碍调查的情形:那么纪检监察机关在采取留置措施后24小时内就应该已经通知了家属。当留置期满,被留置人员被释放时,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再次通知家属,但通常情况下,纪检监察机关或相关部门会考虑到家属的关切,可能会以适当方式告知家属被留置人员已经释放的信息。不过,这一点可能因具体地区和具体案件而有所不同。
如果留置期间出现了有碍调查的情形:那么纪检监察机关可能依法暂未通知家属。但一旦这些情形消失,纪检监察机关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因此,如果家属被留置了一个月后出来,且之前因有碍调查情形而未被通知,那么此时纪检监察机关应该会通知家属。
综上所述,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留置期满释放时必须再次通知家属,但纪检监察机关在采取留置措施时会遵循法定程序通知家属,并在有碍调查情形消失后立即通知。因此,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与相关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沟通,以了解更确切的信息。同时,也建议您保持冷静和理性,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