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六十岁的人能否做工伤鉴定,主要取决于其是否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以及是否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不能申请工伤鉴定的情况
- 当劳动者已超过六十岁且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时,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被视为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由于工伤认定的前提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一般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也就无法进行工伤鉴定。
- 举例:老李65岁,已经退休并领取了退休金,后被一家公司返聘。在工作期间,老李不慎受伤。由于老李已经享受了养老保险待遇,他与公司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因此他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
可以申请工伤鉴定的情况
- 对于部分虽年满六十岁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劳动者,如果他们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并且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在满足工伤认定的其他条件(如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和后续的工伤鉴定的。
- 举例:老张62岁,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在一家工厂从事门卫工作。工作期间,老张不慎摔倒受伤。由于老张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且与工厂存在劳动关系,他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因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
特殊政策考虑
-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地区出台了特殊政策,对于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明确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
- 另外,对于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并且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也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即工伤鉴定)。
- 此外,也有特殊情况,如用人单位为超龄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费,那么该劳动者即使超过退休年龄,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也可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并进行工伤鉴定。
建议与总结:
- 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超过六十岁且在工作中受伤,首先需要确认是否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以及是否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 如果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且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可以尽快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
- 如果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那么虽然不能走工伤认定程序,但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民事法律规定,通过协商或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向用人单位主张因劳务活动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
- 由于不同地区对于超过六十岁人员工伤认定的规定和执行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结合当地具体的政策法规以及实际情况来确定是否可以申请工伤鉴定。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