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愿离职赔偿的计算需根据离职原因及适用法律确定,主要分为违法解除赔偿、经济补偿两种情形,具体如下: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N)
若用人单位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无合法理由、未履行法定程序等),需按《劳动合同法》第87条支付赔偿金,计算方式为:
赔偿金 = 工作年限 × 月工资 × 2
- 工作年限:每满1年计1个月,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6个月计0.5个月(例如:工作3年2个月,计3.5个月)。
- 月工资: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含奖金、津贴等货币性收入),若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则按3倍封顶计算(例如:当地社平工资为1万元,月工资为5万元,则按3万元计算)。
- 示例:员工工作5年,月工资2万元,违法解除赔偿金为5×2×2=20万元。
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N)
若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如协商一致、不胜任工作、经济性裁员等),需按《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方式为:
经济补偿 = 工作年限 × 月工资
- 工作年限与月工资规则:与违法解除赔偿金相同,但无“×2”的惩罚性倍数。
- 例外情形:
- 月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的,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例如:工作15年,月工资4万元,社平工资1万元,则经济补偿为12×3=36万元)。
- 协商一致解除时,若用人单位提出动议,需支付经济补偿;若劳动者提出,则无需支付。
- 示例:员工工作8年,月工资1.5万元,经济补偿为8×1.5=12万元。
特殊情形下的补偿规则
- 未提前30天通知的代通知金:若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法》第40条(如医疗期满、不能胜任工作等)解除合同且未提前30天通知,需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即“N+1”)。
- 违法不签书面合同的二倍工资:若未签书面合同超过1个月,劳动者可主张最多11个月的二倍工资差额(与离职赔偿无关,但可能同时存在)。
- 社保未缴纳的补偿: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劳动者可要求补缴或主张经济补偿(需以“被迫离职”为前提)。
行动建议:
- 核实离职原因(如是否违法解除、是否履行法定程序);
- 收集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解除通知等);
- 根据具体情形计算赔偿金额,并与用人单位协商或申请劳动仲裁。
如有进一步疑问(如具体计算、证据收集等),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