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在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但股东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您确实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追究股东的责任,但具体能否成功“告股东”以及采取何种方式,需根据股东拒不执行的具体情形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1. 股东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情形
若股东作为被执行人,在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后,未按照指定的期限履行义务:
若您已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但法院尚未作出裁定或股东对追加裁定不服提出异议:
2. 提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之诉的情形
若股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若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导致公司债务无法清偿:
3. 实际操作建议
最后,作为张梦影律师,我建议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保持冷静和理性,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