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工伤股骨颈骨折先评残9级后因坏死评残5级,赔偿方面主要涉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差额补足、伤残津贴调整(若保留劳动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若解除劳动关系)等,具体如下: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 由于之前已经按照九级伤残领取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现在评残升级为五级,那么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应当补足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差额,即补足(18个月本人工资 - 已领取的9个月本人工资)的金额。
- 伤残津贴(若保留劳动关系)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
- 如果之前按照九级伤残没有享受伤残津贴待遇(九级伤残一般不涉及伤残津贴,除非离职等情况有相关一次性补助),现在评残为五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用人单位应按照五级伤残的标准即本人工资的70%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 如果之前已经按照某种方式享受了与伤残相关的待遇,现在评残升级后,伤残津贴的标准也应相应调整为五级伤残的标准。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若解除劳动关系)
-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标准差异较大。例如在某些地区,五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可能是按照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发放,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也是类似按照一定倍数发放。
- 如果之前按照九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领取了相关补助金,现在评残升级为五级后又再次涉及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由于这种情况比较特殊,实践中一般是以最终的五级伤残标准来计算和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具体操作可能还需要结合当地的政策规定以及实际情况来确定。
提醒:在实际操作中,工伤赔偿还涉及到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程序的合法性以及证据的充分性等问题。如果遇到单位不配合赔偿等情况,可能需要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你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具体的法律操作和应对策略。